浓浓书香飘两岸,依依亲情系中华。
  《书香两岸》由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拥有图书和音像制品进出口权、长期致力于两岸图书文化交流、主办过50多场两岸图书展、成功承办了3届“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开办了全国首家台湾书店、在海峡两岸出版发行界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厦门对外图书交流中心主办,由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外图(厦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出品。
  书刊是两岸思想交流的重要媒介和纽带。《书香两岸》以“沟通信息、促进交流、增进了解、互利共赢”为宗旨,在两岸书业界和广大读者的期待中率先创刊,直面海峡两岸各级政府管理部门、行业组织、出版人、发行商、图书馆、作者、媒体工作者、企业高管、策划人、设计师、大学生等中高端人群,发布两岸最新文化出版信息,服务两岸出版交流与合作,推荐两岸优秀图书和优秀作者,以互动的方式向两岸人民传播中华文化,填补了两岸出版信息交流的空白,增进两岸同胞的民族感情,增强中华文化凝聚力,为两岸出版发行企业传播品牌、创造商机,堪称“海峡两岸图书交流第一刊”。
  《书香两岸》将于2008年8月试出刊,月刊发行,每刊128P,全彩页。现面向广大美术及设计专业人员征集封面设计稿,获奖者可获得活动组织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和奖金,还有机会成为《书香两岸》杂志社签约美术编辑,欢迎踊跃参与。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
          厦门市文明办
          厦门市新闻出版局
  (二)承办单位:厦门对外图书交流中心
  (三)协办单位:厦门市广电集团
          厦门市报业集团
  (四)策划单位:外图(厦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五)合作媒体:厦门日报、厦门网

二、活动时间
  征稿时间:2008年6月1日-6月30日17:00(以当地邮戳为准)。
  作品评选:2008年7月1日-11日。
  公布结果并颁奖:2008年7月14日-20日。

三、参赛须知
  (一)参赛对象:1990年以前出生,(含1990年,以身份证为准),没有地域限制,可以个人参赛,也可以小组参赛(小组参赛每组成员不超过3名)。
  (二)作品表现形式:电脑制作。
  (三)作品要求:参赛作者须将作品于2008年6月30日17:00前邮寄至大赛组委会(以当地邮戳为准),来稿须注明“《书香两岸》杂志封面设计大赛(作者姓名)”。寄件内必须包含:参赛作品A4彩色打印稿一份、电子稿光盘一张、参赛表格一张。
  具体要求:
  1、作品设计时,“书香两岸”四个字采用组委会公布的书法字,具体可在厦门外图网站下载(www.xibc.com.cn)。杂志的图形标志由参赛者自行设计,并与杂志英文名China & Taiwan Across Channel Books Magazine结合,应用于杂志封面的设计稿中。
  2、参赛稿需提交A4彩色打印稿一份,打印精度不低于300dpi,无需装裱,以及该作品的电子文档一份,采用pdf文档格式,300dpi,CMYK,尺寸210×285mm。
  3、个人送选作品数量不限,可接受系列作品,系列作品按一件作品计算。
  4、作品画面中不可出现有关作者、学校或单位的信息。
  5、作者须用正楷填写参赛表格一份,并请在设计承诺栏内签名后与作品一同邮寄至大赛组委会(请勿将参赛表格贴在作品上),传真或电子邮件无效。参赛表格可在厦门外图网站下载(www.xibc.com.cn),复印有效。
  6、参赛作品不接收电子邮件投稿。
  7、参赛作品无论入选与否,一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电子稿。
  (四)参赛费用:免收报名费,作品邮寄费、打印费、制作费自理。

四、评选标准
  主题表意的准确性、图形表现的原创性、艺术创意的独特性、表现手法的艺术性。

五、评审
  本届大赛将邀请厦门市委宣传部和市新闻出版局领导、省内著名平面设计师、书画家和艺术教授担任大赛评委。

六、奖励办法
  (一)所有获奖作品都将在大赛官方网页上展示,并获得大赛主办方颁发的获奖证书。
  (二)获奖作品作为《书香两岸》杂志的封面参考或直接使用。
  (三)获奖作者还将有机会成为《书香两岸》杂志的签约美术编辑。
  (四)奖品设置
     1、一等奖1名:价值3000元
     2、二等奖1名:价值1500元
     3、三等奖1名:价值1000元
     4、优秀奖3名:价值500元/每名

七、组委会联系方式
  (一)地址:厦门市禾祥西路68号光华大厦4楼,外图(厦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邮编:361009。
  (二)收件人:《书香两岸》杂志社。
  (三)联系电话:0592-2281856
  (四)联系人:张佳颖(如有任何问题,请通过联系电话咨询)。

八、特别注意
  (一)为了确保参赛作品的原创性、真实性,以及大赛的公平、公开、公正性,所有参赛作品将于大赛指定网页公示一周,如有举报一经查实将取消参选资格。所有获奖作品在大赛指定网页公示一周,如有举报一经查实将取消获奖资格并公布于众。
  (二)所有参赛作品均为未发表或公开刊登过,不得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纠纷或争议, 组委会对参赛作品之可能违反版权、专利或因其后宣传所产生的指控概不负责。当正式确认获奖产品侵犯了其他产品的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时,组委会有权收回奖项标志的使用权和已颁发的获奖证书和奖金。
  (三)请仔细阅读所有参赛细则,如实填写报名表中每一栏,不得弄虚作假。
  (四)本次获奖者须到大赛指定地点领奖,如需邮寄奖品,则邮寄费用由获奖者自己承担。
  (五)本次大赛参赛作品的所有版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展览、展示、出版参赛作品集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会注明作者姓名),并将作品作为《书香两岸》杂志的封面参考或直接使用(杂志社不再支付报酬)。